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我校已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完成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核查
对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单中的受助学生资格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如下:
1、办理退学手续的,停止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
2、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3、学生弄虚作假取得国家助学金、用国家助学金奢侈浪费或获国家助学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核实的,停发其国家助学金。
备注:学生因转专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班级调整的,由转入学院接收班级对其国家助学金资格进行核查。
二、国家助学金人选递补
因学籍异动或其他情况导致所在学院出现国家助学金名单缺额需要递补的,由该学院按照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的递补名额进行等额递补(具体递补名额另行通知)。递补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开展。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确定递补名单后,在本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人员新增
本学期办理复学手续的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所在学院对其退役士兵身份进行核实,经核无误的,新增至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中。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清单及时间如下:
1、本学期应停发的国家助学金名单,电子版,4月11日前;
2、递补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材料,纸质盖章版,4月27日前;
3、国家助学金名单(含递补名单)、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含新增名单),电子版,4月27日前。
以上材料均报送至学生处吴双老师。
学生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