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在籍学生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相关文件精神,经2025年3月2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对余明如等42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学校以邮寄退学决定书和公告形式送达,如因长期联系不到学生本人或提供邮寄地址无法收到退学决定书等原因的,本公告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18日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0556-5283039
请各二级学院将公告通知到学生本人,如有疑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综合楼217办公室)反映。公告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特此公告
附件:拟退学处理名单.pdf
学生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