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毕业生离校温馨提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5浏览次数:1493

2016年毕业生离校温馨提示

 

2016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16715同学们到校办理所有毕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开毕业典礼

学院集中召开毕业典礼,请参加毕业典礼的同学(各系安排的同学)715日上午910准时到图文信息中心一楼学术报告厅指定的区域就座。毕业典礼结束后,回到系部办理相关手续。

2、已办清离校手续的同学直接到所在系领取毕(结)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3、未办理助学贷款确认手续的毕业生到所在系办理毕业贷款确认手续,再领取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

4、尚未办清毕业离校手续的同学到相应部门办理:

1)到所在系领取“离校程序单”;

2)欠费同学凭“离校程序单”到行政楼三楼财务结算中心缴清学杂费; 

3)归还图书资料的同学凭“离校程序单”到图文信息中心办理归还手续; 

4)办理退住手续的同学凭“离校程序单”到七号宿舍楼二楼宿管科办理退住手续;

5)学生凭“离校程序单”到学生处领取毕业证书。

5、团组织关系转出由各系部团总支负责,请同时交清团费。

6、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组织人事处(行政楼三楼)办理。

7、户口迁移手续到保卫处办理(行政楼一楼)。

8、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请到所在系登记备案。

9、毕业生教材退费已按实结算,并将于近日打卡。请毕业生注意查收退款,未收到退款的同学可于715毕业生返校日到教材管理科(三号教学楼一楼113室)查询。

10、毕业生应征入伍手续办理:
有意愿入伍的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在线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鉴定意见一栏由学生所在系审签《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务必要到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待批准入伍地征兵办签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学校武装部。从生源地入伍学生的政审,集中安排在8161718号三天办理。

11、毕业生本人档案由学院根据派遣地址统一寄转。8月份开始可以登录学生处网站查询档案寄往单位。

各位同学返校时务必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因故不能回校的同学一定要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报告有关情况。

2016届全体毕业生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学生处   团委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